周叶中 宪法考研真题答案网课重点
周叶中 宪法 第5版配套题库
本书是周叶中《宪法》(第5版)教材的配套题库。具体来说,本书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考研真题精选。收录了人大、中国政法、西北政法、中财、中山大学、对外经贸、厦门大学、武大、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北理、北航、中南财大、武汉理工、山东大学、沈工大、安徽师大、河北大学、江西师大、上海大学、浙江财大、四川师大、常州大学、黑龙江大学、广东财大、华农、浙商大、长沙理工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按照题型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本部分的练习,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严格按照该教材的章目编排,共分为24章(含绪论),精选与各章内容配套的考研真题和典型题并进行详细解答。所选试题基本涵盖了每章的考点和难点,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显热点,供强化练习。
一、概念题(文尾附完整内容)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沈工大2018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
相关试题:
(1)成文宪法[中山大学2018年研]
(2)不成文宪法[中南财大2014年研;武汉理工2010年研;武大2006年研]
[答案]
(1)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都冠以国名。成文
宪法是美国和法国两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是资产阶级为了保障人权、确立新的自由主义政权体制而制定出来的。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 -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是与成文宪法相对应的概念。不成文宪法富有弹性,适
用性较强,能够被较好地运用以化解宪法争端,并且-般不会出现成文宪法时常面临的宪法危机。英国宪法就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
(3)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宪法分类,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
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
变化和发展。
2.《五五宪草》[安徽师大2019年研]
[答案]《五五宪草》是国民党政府迫于形势,于1936年5月5日公布的宪法草案。其全名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公布于5月5日,故得名《五五宪草》。《五五宪
草》全文共8章148条,其内容主要是:①赋予总统无上权力,如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统率全国陆海空军”,总统拥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宣战、媾和、缔
约、戒严、赦免、减刑、复权、任免官员之权以及对国家紧急事变的处置权。②在经济制度上,规定土地、矿物属于国有与公营。③《人民之权利和义务》- -章
规定人民享有的权利,同时又作出法律上的限制。此外,它还对中央和地方机构、教育、财政、军事等制度作了规定。由于抗日战争的形势变化,该宪草未能交
由国民大会决议。
3.分权制衡[山东大学2017年研;中南财大2005年研]
[答案]分权制衡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是
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或部门执掌,没有-个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门的权力;
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
牵制。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
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4.宪法惯例与宪法判例[武大2015、2011年研 ;中南财大2005年研]
相关试题:
(1)宪法惯例河北大学2016年研;江西师大2015年研;中南财大2014年研;武大2013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上海大学2003年研]
(2)宪法判例[浙江财大2019年研;中南财大2012年研;四川师大2012年研]
[答案]
(1)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宪法惯例是一种通行的、 具有较强
稳定性和约束力的政治习惯和传统,因而一般国家都存在。
(2)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宪法判例一般存在于普通法系国
家,如英国、美国等,其特点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宪法惯例与宪法判例的区别在于:①产生途径不同。宪法惯例是在宪政实践中,经过长期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为社会公众认可;而宪法判例则来自法
院的审判实践。②发生作用的方式不同。宪法惯例依赖于某种共信;而宪法判例依赖于法院的独立司法权和司法稳定性。③效力来源不同。前者作为一种政治习
惯规则,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效力,其普遍约束力来自社会公众承认和国家政权默许;后者的约束力主要来自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尊重,或来自
下级法院法官对内容的内心认同。
5.宪法规范[河北大学2017年研;常州大学2017年研;武汉理工2009年研]
[答案]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③宪
法规范的最高性;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⑤宪法规范的制裁性;⑥宪法规范的原则性;⑦宪法规范的历史性与概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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